日前,江西赣州市信丰县人民政府发布《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环境信访问题第十八批受理编号X2JX202104240005案件处理情况报告公示》提到信丰生态环境局于4月27日对信丰鸿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信丰县连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进行了查封和立案查处。


X2JX202104240005案件处理情况报告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信丰县煤矸石矿山污染严重,尤其是铁石口镇、小江镇、大桥镇;同时这几个镇存在大量焚烧煤矸石,污染严重。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十八批,由中共信丰县委、县政府承办,4月25日收到,4月30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整治。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1.信丰县铁石口镇、小江镇、大桥镇共有煤矸石矿山企业26家,其中铁石口镇有8家、小江镇13家、大桥镇5家。
2.全县共有煤矸石烧结厂6家,其中位于铁石口镇2家、小江镇3家、古陂镇1家。
五、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交办件后,我县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由县自然资源局、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应急局、林业局和铁石口、小江镇、大桥镇派出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信丰县煤矸石矿山污染严重,尤其是铁石口镇、小江镇、大桥镇”问题。
经查,信丰县26家煤矸石矿山企业均依法取得了采矿许可证、林地审批手续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24家矿山企业取得了环保审批手续,未取得的2家为信丰县马芫背页岩制砖厂、信丰县马齐垇制砖页岩矿(信丰县马芫背页岩制砖厂家从办理采矿证后未开采;信丰县马齐垇制砖页岩矿正在办理中,但因停产整顿未批复)。
根据《信丰县砖瓦用页岩开采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信府办字〔2020〕545号)、《信丰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信府办字〔2020〕607号)等文件要求,信丰县已于2020年11月责令全部矿山企业停产,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整改方案》、《水土保持整改方案》、《环保整改方案》、《安全实施设计》等方案的编制,并按要求完成所有整改工作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经对26家矿山企业现场核实,目前均未复产。
(二)关于“存在大量焚烧煤矸石,污染严重”问题。
经查,信丰县共有6家煤矸石烧结企业,分别为赣州胜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信丰县连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信丰县小江镇旺源页岩厂、赣州华昱矿业有限公司、信丰县创翔矿业有限公司、信丰鸿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发现上述各企业均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三同时”验收,信丰鸿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信丰县连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生产,但存在粉尘、废气不能有效收集,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其余4家均未生产。
综上所述,该问题基本属实。
六、存在问题
1.全县煤矸石矿山企业从2020年11月份起处于停产整改阶段,目前暂未整改到位。
2.全县6家煤矸石烧结厂环保设施均未通过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正在生产的信丰鸿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信丰县连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废气不能有效收集,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七、处理整改情况
1.煤矸石矿山企业整改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信丰县砖瓦用页岩开采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对全县矿山企业开展整治工作。同时结合《江西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正在编制“一矿一方案”整改工作方案,持续推动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各矿山企业在完成问题整改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2.煤矸石烧结厂整改情况。对信丰鸿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信丰县连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家煤矸石烧结厂进行了查封,并立案查处。同时,责令6家煤矸石烧结厂严格按照环评批复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并通过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八、问题解决情况
1.针对煤矸石矿山企业,责令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信丰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煤矸石矿山企业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各矿山企业在完成问题整改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现各矿山正在停产整改中。
2.针对煤矸石烧结厂,信丰生态环境局于4月27日对信丰鸿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信丰县连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两家煤矸石烧结厂进行了查封和立案查处。信丰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于4月29日约谈了6家煤矸石烧结厂,责令烧结厂按照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要求立行立改,未通过整改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现全县煤矸石烧结厂正在停产整改中。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2021年4月30日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该信访件不是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映过的问题。
附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中共信丰县委 信丰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
个案统计表
2021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