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延长应对近期污染过程减排措施时间的通知》给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求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将5月17日20时至20日20时的各项减排措施延长至5月22日20时结束。具体要求为:
每日0时至10时,水泥企业旋窑停产;每日2时至9时,水泥企业停止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企业负责司机保障工作,提前与物流公司沟通,避开该时段运输,车辆禁止怠速停车;港口停止铁矿石、铁精粉车辆疏港运输。每日22时至次日9时,各类施工工地(除应急抢险外)停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渣土车停止运输。
相关部门要安排人员对钢铁、焦化、水泥企业开展驻企监督,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市大气办将联合市电视台开展明查暗访,对不落实减排措施的企业实施“一案双查”。
据水泥人网了解,这已经是唐山市近期发布的第三份文件了。5月17日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应对近期污染过程的通知》称,自5月17日22时至20日20时水泥熟料企业采取停产,停运措施。

5月16日,唐山市发布《关于应对近期污染过程的通知》称,自5月16 日 20时至 I7日 20时水泥企业采取减排措施。16日22 时至 17日10时,水泥企业旋窑停产。16 日20 时至17日8时,重点用车大户暂停发送物料,车辆停止出厂,企业负责大车司机保障工作,提前与物流公司沟通,避开该时段运输。

据水泥人网了解,不仅唐山地区,贵州省近期也发布了《关于延长2021年二季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时间的紧急通知》称,按照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黔工信原材料〔2020)137号)文件要求,2021年一季度全省87条生产硅酸盐水泥熟料的生产线均参与了错峰生产,实际错峰停窑4020天,超137号文件要求停窑计划600天,平均每条生产线停窑46.2天,超40天停窑天数企业43户,执行情况良好。
近期,据协会走访企业了解,今年以来,市场需求增长乏力,水泥产量过剩情况突出,虽一季度全省87条生产硅酸盐水泥熟料生产线共计超停600天,但还是无法缓解市场供大于求矛盾,部分企业因库满,造成被动停窑,加之贵州传统雨季即将来临,让生产经营陷于困境。
协会就此多次召开贵州水泥行业C2+3会议与各区域企业会议,各家企业一致认为全年错峰停窑100天很难达到压减产量,保持基本供需平衡的目的,强烈建议延长全年错峰生产时间。
为此,经错峰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在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黔工信原材料〔2020)137号)文件二季度错峰生产停窑要求基础上增加10天错峰生产停密时间,该增加的10天错峰生产时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扣与代停,二季度错峰生产停窑30天。
各区域水泥分会要大力引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加强自律,自觉遵守水泥错峰生产的有关规定,掌握水泥企业执行错峰生产和节能减排情况,协助各市(州)工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精准错峰、有序错峰、有效错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