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唐山市7月份空气质量攻坚方案》要求水泥行业按要求减排停产。






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分公司、唐山冀东水泥三友有限公司、金隅冀东滦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条旋窑停产;
滦县磐石水泥有限公司和河北曙光强兴水泥有限公司联合减排,1条旋窑停产;
唐山泓泰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家A级企业停产10天;
唐山飞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唐山燕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耀东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弘也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圣龙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B级企业停产15天;
唐山市燕南水泥有限公司D级企业停产。
粉磨站、矿渣粉行业。绩效评价为引领性的自主减排,绩效评价为非引领性的减排比例不低于50%,以生产线计。










移动源减排措施要求错时运输、错时作业。每日2时至9时,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用车单位重型货运车辆允许进厂、不允许出厂,避免运输车辆在大门口怠速停车;港口企业暂停汽车矿石、焦炭等大宗物料疏港运输;每日22时至次日9时,各类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渣土车停止运输。
文件同时要求,加强宣传曝光。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依托有奖举报平台和曝光台,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定期公布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