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水泥人网消息,修订后的水泥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且明确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水泥项目减量置换比例由1.5:1调整至2:1;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由1.25:1调整至1.5:1;西藏地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不再执行1:1置换。相对于旧版水泥产能置换办法,新版水泥产能置换办法更为严格,收紧了对水泥产能置换比例,这让很多正在筹划产能置换的企业大为紧张,都在想尽一切办法使置换项目落地。
本次正式稿主要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提高了置换比例,取消了西藏地区1:1的置换比例。
1提高了水泥项目产能置换比例;
2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水泥项目由1.5:1调整至2:1;
3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由1.25:1调整至1.5:1;
4西藏地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不再执行1:1置换。
二产能指标的认定更加严格
1强调产能指标必须在各省按年度更新并公告的本地区生产线清单内;
2规定连续停产两年及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能用于产能置换。
三产能置换操作程序更加规范
1明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内容和格式,增加了产能出让方案表、产能置换方案表等;
2明确产能置换发生变更的处理程序;
3明确年产能按300天核算。
四不能用于置换的六类项目
1已超过国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产能;
2已享受产能退出补贴的生产线;
3无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
4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水泥熟料产能;
5违反错峰生产规定被省级及以上工信主管部门或环保部门约谈后拒不改正的水泥企业所涉及的熟料产能;
62013年以来,连续停产两年及以上的水泥熟料不能用于产能置换。
五置换产能拆分转让不能超过两个项目,退出产能严格按核定执行
1用于置换的水泥熟料产线产能拆分转让不能超过两个项目。
2非新型干法工艺的特种水泥产能指标只能置换为特种水泥项目。
3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依据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上的设计产能确定。实际产能小于备案或核准产能的,按实际产能确定,实际产能大于备案或核准产能的,按备案或核准产能确定。
据水泥人网了解,产能置换比例的加严还包括跨省置换的项目执行2:1的减量置换比例,同一省份的产能置换按照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执行1.5:1。
多省疯狂发布产能置换公告
为赶上产能置换“红利”的末班车,从7月23日至7月29日,甘肃、陕西、四川、辽宁、江苏、吉林、海南、新疆等多省、自治区工信部门集中发布水泥熟料生产线拆除退出以及新建生产线置换公示、公告消息。
新建项目

退出项目

据不完全统计,近期集中公示、公告的6个新建项目产能合计达1385.97万吨/年。11个退出项目合计退出产能达1366.5万吨/年。且从文件内容来看,即使公示时间横跨7、8两个月份,所依据文件也是“旧版”。
据水泥人网了解,目前部分水泥企业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公告,只进行了退出产能公告,甚至还不确定置换给谁。比如海南省工信厅公告的华润水泥(昌江)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出让情况,仅备注了有可能置换给封开华润和永定华润水泥。
近期集中公示公告的置换项目,无一豁免的都被贴上了“钻空子”、“打擦边球”的标签。对于政策的解读和执行情况可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