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民事裁定书》,批准了江苏淮安东来电机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重整计划主要内容为,投资人出资760万元,取得债务人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厂房、机器设备、商标权及其他现存于债权人厂房内的成品、半成品等、部分应收账款等资产并取得债务人100%股权,由通过重整计划完成股权变更;重整后的东来电机公司对破产受理前债务人的原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由管理人使用该投资款及债务人未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企业因经营失当、管理失范等原因,于2018年下半年产生经营危机,在坚持生产经营一段时间后,仍未成功化解经营风险、股东矛盾。2019年4月12日,企业全面停产停业,随着出现债务危机,诉讼案件增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涟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涉及债务人的执行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债务人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遂对债务人施行“执转破”措施。
为确保资产利用最大化,确保资产利用最大化,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员工等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出资人申请,管理人通过公开招募投资人,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对债务人进行破产重整。水泥人网发现方案公布的应收账款明细中,赫然出现乌兰浩特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天眼查数据显示,乌兰浩特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为山东山水水泥旗下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乌兰浩特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于2010年正式投产运营,年产能150万吨,日产5000吨产品应用于公路、铁路、机场、隧道、高架桥梁、高层建筑、民用建筑及家装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