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向水泥人网反映,交城县原国营水泥厂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和职工养老保险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几点问题。
1、当时改制没有买断职工身份;
2、改制后采取常年不发工资、侮辱辱骂职工、诱骗职工退股等手段,排挤原国营厂职工,致使三百人左右(原国营职工四百余人)被迫下岗离厂;
3、离厂后的职工长达十五六年无人缴纳养老金,导致产生大量巨额滞纳金。2018年开始,下岗职工不断通过各种渠道表达诉求,国家、省市县各级部门全部反映过诉求,总算答应免除滞纳金。但退休职工仍然需要垫缴滞纳金和本金,滞纳金迟迟不退还;
3、由于职工身份未置换,并且政府部门也承认我们还是原国营厂职工。理应有人缴纳我们欠缴的集体部分,我们很多次表达集体部分本金问题,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网友提供的文件显示,2018年9月28日,交城县经信局《关于交城县原国营水泥厂职工段志强等人反映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和职工养老保险信访事项补充处理意见》的文件提到,段志强于2018年7月6日反映原国营水泥厂一九九八年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和职工养老保险等问题。已于当年8月23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工作组调查,按有关规定,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关于原国营水泥厂职工身份问题。
经交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沟通,对原国营水泥厂职工身份进行明确,原国营水泥厂职工依据档案招工,未经过“一退两置换”安置的,仍然是国有企业职工身份。
2、关于工资欠薪问题。
经交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原国营水泥厂共欠薪200余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劳动仲裁程序。
3、关于养老保险金问题。
经县政府研究,个人部分欠缴养老保险金产生的滞纳金,原则上由个人负责,因卦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不盖章等原因,导致个人未能缴纳个人部分养老金所产生的滞纳金,由卦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集体部分欠缴所产生的滞纳金,在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时,由县政府垫缴。
4、关于原国营水泥厂国有土地问题。
交城县国营水泥厂成立于1970年3月,1997年底至1998年初企业进行了改制,成立了山西卦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时对地面资产进行了股份收购,未对150余亩国有土地进行买断,现正与卦山水泥有限公司协调解决1998年至2018年20年土地租金问题。近20年土地租金用于解决企业职工个人部分养老保险金产生的滞纳金。2019年以后,卦山水泥有限公司占用土地产生的土地租金,根据租金额,逐渐解决集体部分养老金。
关于您反映的原国营水泥厂一九九八年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和职工养老保险问题,请求事实清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支持。
2000年交城县《关于交城县水泥厂改制为山西卦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文件中提到,经县委、政府1997年12月19日企业改制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原交城县水泥厂职工集资入股,成立山西卦山水泥有限公司。
原交城县水泥厂资产经有关部门评估,国资局确认该企业净资产为2323267元,由山西卦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买断。水泥厂资产及营业执照在资产交割后,应予注销,原企业债权、债务、设施、设备、人员安排由山西卦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全部承接。
交城县2020年11月17日《关于企业改制社保问题的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中提到会议针对改制和困难企业集体部分养老保险费存在欠缴,导致职工个人部分不能按时缴纳和县财政配套的滞纳金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且达成了一致意见。会议指出,必须稳妥处理各类劳动关系,做好各项社会保险接续等工作,消除职工缴费顾虑,避免引发集体上访。

近年来,水泥企业改制、破产以及出售指标后的原工厂职工的出留问题时有见诸媒体报端,部分因地方财政吃紧被拖延,也有部分现企业经营不理想被拖延。虽只是少数个例,但“被拖延”却是普遍存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