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电价杠杆作用,推动重点用能行业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2021年2月23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市、伊金霍洛旗旗两级节能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约法》、《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及鄂工信发【2022】17号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现场核查的通知》的通知从企业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执行淘汰落后电机情况、用能设备能效强制性标准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执行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情况等方面通过现场监测监察的方式对伊金霍洛旗旗境内的鄂尔多斯市双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核查。
市节能监察支队队长王建平首先向企业宣读了节能监察现场告知书并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说明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不准接受馈赠;不准参加企业组织的宴请或者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从事私人中介项目、参与营销活动;保守被监察单位的技术及商业秘密。随后节能监察人员分三个组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对此家企业开展了电价阶梯专项监察。
经过一天的节能日常监察,双岭水泥厂2021年度的可比水泥综合电耗为27.18千瓦时/吨,可比水泥综合能耗为3.34千克标煤/吨。两项指标数据均达到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12)标准先进值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