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16日,丹阳市人民法院一纸刚刚生效的判决,以近乎残酷的方工,揭开了建材行业质量纠纷中最致命的陷阱——自行委托的检测报告,在法庭眼中可能形同废纸,企业耗费巨资的反诉,顷刻间土崩瓦解。
镇江中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固公司)与江苏隆宇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宇公司)这场旷日持久的“水泥质量大战”,最终以戏剧性反转落幕。手握多份检测报告、指控供应商水泥氯离子超标、强度不足并索赔474.8万元的隆宇公司,不仅反诉请求被全部驳回,更被判令支付拖欠中固公司的296.5万元货款及相应利息。反转的核心,正是那些曾经被隆宇公司视为“铁证”的检测报告。
一纸判决:幻灭的“铁证”与致命的程序漏洞
案件源于2022年9月1日双方签订的一份水泥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中固公司向隆宇公司供应水泥2万吨,单价每吨370元,质量标准须符合国标GB175-2007(合同原文误写为GB175-2017)。尤为关键的是,合同严格规定了质量异议期:需方对供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须在产品交付后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供方收到异议后,应将产生异议的水泥封存样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该结果作为最终处理依据。
虽然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但在实际履行中变更为“先发货,后付款”,这直接导致隆宇公司结欠中固公司大量货款。当中固公司诉请支付货款及利息438,855.52元时,法院仅部分支持了利息请求,确定隆宇公司需支付自2024年5月15日(供货结束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的利息。
隆宇公司则提起反诉,坚称中固公司供应的水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氯离子超标、强度不足),并提供了自己委托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核心证据。然而,这份报告成为其败诉的关键伏笔。




法院审理后明确指出致命伤:这份报告系隆宇公司自行委托鉴定,采样过程既未通知中固公司到场共同进行,也无法确凿证明送检的水泥样本就是由中固公司供应的特定批次产品。因此,中固公司对该证据不予认可,法院也依法不予采信。
当中固公司已主动提供了两份权威抽检报告——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和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抽检报告(均显示其供应水泥合格)时,隆宇公司单方委托且程序存疑的报告更显苍白无力。
错失的“黄金窗口”:信任葬送470万索赔
判决揭示的另一个残酷事实是,隆宇公司本握有合同赋予的合法维权武器,却因自身的疏失和轻信而主动缴械。
根据合同条款,隆宇若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必须在交付后7天(常规指标)或32天(28天强度)内书面提出。然而证据显示,隆宇公司早在2023年4月就已发现水泥的3天强度存在波动。此时,正是启动质量异议程序的黄金窗口期。
遗憾的是,隆宇公司选择了另一条路:基于与中固公司长达三年的合作关系,轻信了对方“28天强度肯定达标”的口头承诺,继续使用争议水泥,直至2024年5月供货关系结束。法院在判决中一针见血地指出:“隆宇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按合同约定提出质量异议。”这意味着,隆宇公司因错过合同约定的异议时效,在法律上被视为对质量的默认接受。“这相当于主动放弃了法律赋予的盾牌。”一位法律界人士如此评价。
即使隆宇公司试图亡羊补牢,要求对现存的水泥样品进行鉴定,法院同样不予支持。原因依旧在于程序瑕疵:这些样品均由隆宇公司单方面采样,中固公司未到场见证并确认样本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因此中固公司不予认可,也不同意以此为基础进行鉴定。
法院还驳斥了隆宇公司关于其下游混凝土质量问题系由中固水泥造成的核心逻辑:“混凝土系由水泥、黄沙、石子、水和添加剂等各种其他材料按比例混合而成,不能仅因隆宇公司向他人供应的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就直接推定中固公司供应的水泥存在质量问题。”法院认为,隆宇公司的反诉请求与事实不符,缺乏充分、合法、有效的证据链支撑。
血泪浇筑的行业生存指南:重构质量证据链
这场代价惨重的败诉,如同一声惊雷,470万元反诉的灰飞烟灭,暴露的绝非单纯的法律认知差距,而是整个行业在质量管控和纠纷应对机制上的系统性脆弱。那些未被法庭采信的“证据”,为数十万建材企业,尤其是混凝土企业和水泥供应商,划下了关乎生死存亡的红线。“以前觉得仓库里留个样品袋就万事大吉,现在才知道步步都可能踩坑。”一位混凝土公司老板在研读此案判决后发出感慨。
行业数据触目惊心:根据2021~2024年建材行业司法大数据分析,高达87%的质量反诉因证据存在程序或实体瑕疵而失败;单方委托的检测报告在诉讼中的采信率低至仅11.3%;而超过合同约定或法定质量异议期的索赔,成功率更是趋近于零。这些冰冷的数字,无一不在强调规范取证和严守时效的极端重要性。
丹阳法院的这份生效判决,其意义远超个案输赢。它是一记警钟,宣告着建材行业粗放管理、依赖人情信任的旧时代正在终结,“证据为王”的新规则已然确立。470万元的学费买来的,是行业对质量敬畏的重新认知,是对合规操作和风险防控的紧迫需求。当“信任交易”无可避免地撞上“证据时代”,企业付出的每一分学费,都在为整个行业的规范化、法治化进化标注价码。重构严密的质量证据链,守住检验取样的程序正义,敬畏合同约定的时效条款,已成为建材企业生存发展的必修课。水泥人网将持续追踪报道这场深刻影响行业生态的证据链重构进程。附判决书原文:



















